心臟損傷常發生于“心臟損傷的危險區”(上界起自鎖骨、下界至肋弓、兩側外界為乳頭線),受到開放性或閉合性損傷。因此,常分為貫穿性損傷和非貫穿性損傷。
心臟貫穿性損傷大多是由于槍彈、彈片、尖刀等銳器穿入所致,少數可因胸骨或肋骨折斷猛烈向內移位穿刺所引起,此外尚有心血管外科手術或侵入性導管檢查或造影等所致的醫源性損傷。損傷的心臟部位依次是右心室、左心室、右心房、左心房等。主要表現為心包填塞和/或出血性休克,兩者有所側重。
診斷一般不難。任何胸壁心臟危險區的貫穿傷,以及頸根部、上腹部、胸部、后胸壁或縱隔所貫穿傷,應提高警惕有損傷心臟的可能。在上述區域尤其是心前區有傷口,且短期內出現重度低血壓、重度休克者,幾乎可確立心臟損傷的診斷。
任何胸腹部外傷的病人,估計失血量與休克程度不符合,經足量輸血而無迅速反應者,或初期低血壓經血容量補充后迅速改善,但不久又再度出現,甚至發生心搏驟停者亦多為心包填塞所致。由于病情急、重,無須作過多檢查,診斷明確即應積極手術治療。即使心臟停跳約10分鐘之內亦應積極手術搶救,可取得較理想的搶救成功率。由于條件限制,術中應回輸自體胸血,術畢大劑量聯合應用有效抗生素。